社會制度的六種謬誤
市場是會失靈的、政府是會失靈的,社群也是會失靈的。
一方面,不能讓市場獨大,不能讓政府獨大,也不能讓社群獨大。
另方面,市場太弱不成,政府太弱不成,公民社會太弱也不成。
克勞斯·奧佛(CLAUDE OFFE)是歐洲重要左翼理論家,與哈貝馬斯(HABERMAS)同屬法蘭克福學派傳人,現任教德國柏林洪堡大學。他1998年在巴西《社會與國家改革》研討會上,發表了一篇名爲《現今的歷史轉化和社會制度的一些基本設計選擇》的備受重視的文章, 指出以往的社會制度選擇是「單元」的,或以政府、或以市場、或以社群作爲「社會秩序和凝聚的最終保證者」,但適合現今世界的是一種「不純」的設計,不單一依靠政府或市場或社群,而是要求三者同在一種「混合」的制度安排中不缺席。
政府、市場、社群,分別來說,既依靠也激活人類塑造世界的三種能力:理性、利益和激情,各自突顯著不同的價值觀:政府與理性要求平等(包括權利與責任) ,市場與利益要求自由和選擇,社群與激情要求身份認同,反映在公共哲學上分別是大政府主義(國家主義)、市場自由主義、社群主義。
奧佛認爲,要設計有利秩序和穩定的社會制度,已不能只依重其中一者,甚至不能僅有其中兩者,必須三者兼備。所謂設計適當的制度,就是要防三者相互過猶不及,避免以往社會政治制度的六種「病態」謬誤。
1. 過大政府的謬誤:大政府不等于是强政府,後者是指能影響公民社會裏生活機會分配的善政。大政府可能是規模雖大但有效性却低,産出的不是公共財而是特權者的「俱樂部財」。大政府往往自以爲是强政府,考驗在于它有否邊際性的增加公民的公共財 -- 法律保護、醫療服務、教育、住房、交通以至機會和生活條件的公平。奧佛認爲,主張大政府者先要拿出證據說服大家而不能把擴大政府的好處當作不言而喻。過大政府經常帶來「依賴、隋性、尋租、官僚作風、裙帶主義、威權主義、犬儒主義、財政不負責任、逃避問責、缺乏主動和仇視創新,如果不是徹底的腐敗的話……」。
2. 過少治理能力的謬誤:就算只爲了做到洛克式自由主義對政府的極小化要求(生命、財産、公民自由) ,政府也要提供學校、職業訓練、房屋和醫療政策、勞工法、社會保障、民事法院和執行機構、居民安全保護、軍隊,幷要徵稅來養這些服務。現在一些拉美和發展中國家的當急之務正是建立有善政能力的政府。
3. 過度依賴市場機制的謬誤:奧佛指出,若完全自主,市場是沒有自我延續和自我約束能力的,市場的理性參與者,爲了减輕來自其它參與者的競爭威脅,會去形成壟斷,市場也看不到自己的外部效果如環境污染和長遠問題,市場分不出什麽可以市場化什麽不可以(譬如說雛妓) ,故此市場的競爭、選擇的自由和界限皆需要非市場的政府和社群的力量來維持。英國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在《第三條道路及其批評》一書裏說:「一個社會如果允許市場向其它制度過分滲透,就會導致公共生活的失敗」。
4. 過度限制市場力量的謬誤:在一般常說的市場功能外,奧佛提到市場四個優點,一、市場交往在微觀層面大抵是和平非暴力的;二、個人從中學到自我負責和對別人的「同情心」;三、除了大起大落的情况外,市場讓人有了適調的智能;四、讓人從官僚控制和威權社群中得到解放。吉登斯更說:「一個社會若爲市場提供的空間不足,則不能推動經濟繁榮」。
5. 過度社群主義的謬誤:現在的多元文化主義重視身份認同和差异政治,忽視公民、國族或階級立場。不同階級尚且有互相依賴的基礎,身份政治推到極端是不包容,甚至可到種族清洗的地步。吉登斯也說:「公民社會中的社群過于强大,民主和經濟發展則會受到威脅」“” 。
6. 忽視社群和身份的謬誤:與個人分不開的身份如性別、年齡、職業、宗教、鄉族、社區、居所往往是社會政治改革的起點,而家庭、社團、教會、種族、國家是文化、道德、榮譽、承擔、信念和愛等社會資本的所在。吉登斯幷指出:「如果公民秩序過于脆弱,有效的政府和經濟增長也會處于風險之中」。
吉登斯認爲奧佛的文章說出了「一個嚴密的政治理論必須避免的六種謬誤,而其中每一種我們很多已經或應當從過去幾十年的經歷中學到」。
(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 200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