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與善政
廉政問題竟要到了上世紀90年代中,才受到主要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的重視,實在是說不過去,二戰後多少發展中國家,長期因爲廉政不彰,人民吃盡苦頭,發展大打折扣甚至倒退。
第一個專注廉政的跨國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1993年才成立。該組織由來自5個國家的10名民間人士發起,總部設在德國柏林。這個小組織出現的時機很好,各地的民間倡廉人士大概等了這樣一個共同平臺很久,紛紛凝聚起來,成立分會或相關組織,在中國的是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研究室 (聯絡:lianzheng@tsinghua.edu.cn) 。
冷戰期間,廉政是「禁忌話題」,兩大陣營爲建立自己勢力,拉攏哪怕是最腐敗的政權,進而解說貪污是發展中國家改不了的現象,以至本來是爲了幫助發展中國家而成立的國際金融和發展機構也忽視廉政。在透明國際把廉政議題推上國際政經舞臺的頭兩年,最大的干擾和抵制竟是來自世界發展銀行。
然而廉政與另一相關議題「善政」,到了90年代中,已成世人新共識。世界銀行于1995年在新領導人的觀念改變後,才認定了貪污腐敗是嚴重的政經問題,對世銀的項目有直接的負面影響,也可算是後知後覺。
從1992年至1997年間,世界銀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聯合國開發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機構,先後發表了共識報告,推行「善政」(good governance,亦作“善治”) 。若沒有包括廉政在內的善政,社會的良性發展也談不上。
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列舉了善政的八項特徵。1. 參與(participatory),2.共識導向(consensus-oriented), 3. 問責(accountable),4. 透明(transparent),5. 響應(responsive),6. 有效和有效率(effective and efficient), 7. 公平和包容(equitable and inclusive), 8. 法治( rule of law) 。
中國學者俞可平也提出10要素:
1)合法性。善治要求有關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協調公民之間以及公民與政府之間的利益矛盾,以便使公共管理活動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認可。
2)法治。法治與人治相對立,它既規範公民的行爲,但更制約政府的行爲。
3)透明性。每一個公民都有權獲得與自己的利益相關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動、政策制定、法律條款、政策實施、行政預算、公共開支以及其它有關的政治信息。
4)責任性。沒有履行或不適當地履行職能和義務,就是失職。
5)回應性。公共管理人員和管理機構必須對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時的和負責的反應,不得無故拖延或沒有下文。在必要時還應當定期地、主動地向公民徵詢意見、解釋政策和回答問題。 6)有效性。一是管理機構設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學,管理活動靈活;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
7)參與。這裏的參與首先是指公民的參與。善治實際上是國家的權力向社會的回歸,善治的過程就是一個還政于民的過程。
8)穩定。沒有一個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很難有經濟的高速發展和民主政治的有效推進。 9)廉潔。主要是指政府官員奉公守法,清明廉潔,不以權謀私,公職人員不以自己的職權尋租。嚴重的腐敗不僅會增加交易成本,增大公共支出,打擊投資者的信心;而且會破壞法治,腐蝕社會風氣,損害社會的公正,削弱公共權威的合法性。
10)公正。公正指不同性別、階層、種族、文化程度、宗教和政治信仰的公民在政治權利和經濟權利上的平等。
廉政是善政的基石。我是在前英國殖民地香港地區長大的,深深體會到廉政取得成就之前與之後,猶如兩個世界。從港産片我們可以看到1960年代香港貪污成風。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不屬于任何政府部門而直接匯報給港督,早期日子不好過,部份警務人員曾發動圍闖廉署的不名譽事件,而商界亦曾激烈反對廉署不容許商業賄賂和非法回扣,撑過一輪抗爭後,邪不勝正,廉政扎根,才有了我們熟悉的70年代後的香港盛世。
爲什麽當時殖民地政府會乖乖的成立廉署呢?在該署的官方網站歷史欄上,我們可以看到很坦白的說法:「貪污無疑已成爲香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但是,政府對此似乎束手無策。普羅大衆對貪風猖獗已達忍無可忍地步,愈來愈多市民就政府漠視此問題的態度公開表達他們的激憤。七十年代初期,社會上匯聚了一股强大的輿論壓力。公衆人士不斷向政府施壓,要求采取果斷行動,打擊貪污……,學生們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抗議和批評政府未能恰當處理貪污問題,集會獲數千名群衆響應……。香港政府終于明白到必須有所行動」。
(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 2004年)
